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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rch 30, 2011

永無足饜

對愛,女人都永無足饜。從小一直到老,女人對愛的胃口只有增無減。

如果我有七十歲命,人生走到今天已走了一半。若要來一個上半場的總結,我的人生是幸福的。因為我得到的愛是多的。感覺自己一點也不像一個已經活得這麼久的人。身邊還有爸媽粗心,哥哥們也老是我心中的靠山。是的,我確是一個很想依賴別人的人。如果可以的話,我只想聽話。其實,說出這樣的話的人,是被愛孕育出來的。因為在有愛的環境下,聽話就變的理所當然。不用懷疑發出指令的會害你,也相信差錯後有人會善後。而且樂觀真是心境不老的良藥。我要繼續擁抱這份禮物。祝福身邊的人。

那我餘下的一半人生要如何渡過?過去的姊妹退修會,雖然都忙著東奔西跑的,可是我真的感覺到聖靈的工作。心中的攪動,是不可推諉的證據。求主讓我學習成為一個蒙恩的女子:

多思想、少說話
多讚美、少埋怨
多順服、少控制
多背負、少苦毒

「女為悅己者用」,如果能得到人的愛女人已經幸福得不得了。那麼上帝無窮無盡的愛,就正正是女人對愛不絕的源頭。

在三十五歲生晨的今天,願愛我的主幫助我成為一個蒙恩的女子。無限量供應我衪的愛,滿足我對愛永無足饜的胃口,我也樂意無限量向身邊的人輸送溫暖的關懷。

Wednesday, March 19, 2008

人間的另類救贖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當然不是在傳什麼異端的福音,只是在世有時還會貪婪著一些即時的快慰,來填補救贖一下反叛空虛的心靈。人嘛,就是有一種時刻想自救的劣根性。

「一場忘我的血拚,一個本來一直捨不得買,終於狠心買回家的包包,一塊卡路里驚人,偏偏又好吃得近乎罪惡的蛋糕,一包每一口咬下去都那麼響亮,它正確的名字應該稱為《懊悔》的薯片,… 這些都是小救贖,小小地救贖一下女人憔悴的芳心。

「大救贖」是愛,是知識,也是對人生的覺醒。這樣的救贖既是際遇,也要不斷努力。

偶爾想偷懶的時候,就讓我們暫且擁抱一下人間的「小救贖」吧。」

雖然不喜歡購物,有時卻會因為覺得需要對自己好一點而買下不需要的東西回家。衣服鞋襪都不是我的救贖,而是書。不論是網上或書店,總不能自制的買下一本二本。買下了就拚命的在讀,沉溺在文字中。看完了又拚命的在寫,這個「亂思文序」的救贖中毒太深,戒不掉了。我寫故我在。

Sunday, March 16, 2008

老了的愛情

有人說,老了是更相信愛情。

「老了」指的是幾歲?
是十多歲的人想像的三十歲?還是二十多歲的人心中所想的四十歲?
十幾歲的時候,我們覺得三十歲已經很老了,簡直沒法想像自己怎樣活到三十歲。
二十幾歲的日子,眼中的四十歲多老啊。

然而,四十歲的人,肯定會認為五十歲才算老。
那麼,所謂老了會更相信愛情,到底是指哪個年紀?
是比現在老嗎?是比我此刻的年紀和心境老一些嗎?
你問我,老了是不是更相信愛情,這是一個我沒法回答的問題。等我再老一些,也許我可以告訴你。
相信愛情,對愛情懷抱希望並沒有錯。
也許,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 而是有更多的聰明和自信去選擇愛情。


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而是明白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
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而是終於肯承認愛情不是無所不能。
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而是更看得清楚愛情的不完美。
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而是太疲倦去重新尋覓。
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而是更了解愛情。當你了解愛情,你也就了解人生。

當你了解人生,你也就明白,今生的恩情愛恨,不管多麼繾綣,又有多麼糾纏不清,終究會有灰飛煙滅的一天。你只能夠選擇瀟灑。
相信愛情的人,畢竟是年輕,也是浪漫的。
我希望我永遠都還年輕去相信愛情,也夠老去接受愛情裡所有讓人失望的時刻。

老了是不是更相信愛情?
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而是更明白,愛情的濃度終究會被時間稀釋掉。
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而是更能夠耐得住寂寞。
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而是更不想失戀。橫豎要失戀,是趁早的好。老了就沒那麼多的精力和傻勁從頭來過。
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而是更相信命運。浩瀚塵世,為什麼愛上的偏偏是你,而不是別人?我走了那麼遠的路,百轉千迴,原來就是為了要跟你相遇嗎?
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而是更知道愛情或許就像一隻小鳥,握得太鬆,牠就飛走了,握得太緊,牠就窒息了。
老了不是更相信愛情,而是終於領悟,不管這一生愛過多少人,刻骨銘心的愛原來只會有一段。其他的,都只是陪襯。
你問我,愛情是否永遠年輕?
這個問題,不是要等到頭髮白了才能夠回答嗎?
愛情總是讓人感到年輕,也讓人感到年老。
我希望我永遠都夠老去接受愛情的無常,也還年輕去相信我的那一段愛情,也許會有一點不同,它說不定有千萬分之一的機會,不會被歲月稀釋掉。
- 一位我很喜歡的作家

Wednesday, March 12, 2008

令人毛骨悚然的文字

午飯時在瀏覽一個我很喜歡的作家的博,偶爾給轉載到另一個博網頁。初時看也感到此人文筆流暢,文字美麗,感情細膩,想必是個很詩意的女孩子。看著看著,發現原來是個男孩子,因為在其中的一個日誌上他登了自己的照片。不知怎的,大打折扣,相片中的他很「悄」,他的自拍照雙眼彷彿有星星在內。雙眼彷彿有星星只可以發生在女孩子的照片或在卡通影片的男主角身上。發生在現實生活中是很毛骨悚然的。男孩子不是不可以寫博,只是最好不要長篇大論,文字可以不用太細膩,字眼也不用太可愛,話題可以遠大點,剛陽味重一點。當再看他的文字和對事物的描繪,他給自己和物件都起了疊名(例如:草草、車車…),不禁從心底打了一個冷擅。

你或會說,你不是很喜歡男孩子會寫作嗎?你說的是,但寫作也得像個男人吧!喋喋不休、囉囉唆唆很婆媽的!男孩子還是粗枝大葉一點的好。

Wednesday, December 19, 2007

Read me like an open book...

我這個人十分簡單。

喜歡簡單的人與事,喜歡就喜歡,討厭就討厭,開心就喪笑,憤怒就發火,傷心就流淚,大放大鳴,不用演戲。

所以,我最愛小孩子及小動物。

Friday, August 31, 2007

每當變幻時

腓立比今年營會主題為gOd’scar (God/Gospel + Oscar),以電影主題作藍本引身福音。可讓新朋友以他們熟識的渠道入手,思想人生,引入福音,同時亦幫助弟兄姊妹怎樣看電影之餘也能從中發掘信仰與人生。

除了之前看過「生日快樂」之後隨意的寫了一點什麼,我是很少寫電影的。適逢這營會的主題也不妨寫一寫吧!

經過差不多三個星期的適應、忙碌及停不了的會議,昨晚終於可以停下來。在打下一場仗之前養精蓄銳,安歇一下,決定要罷煮晚餐一晚,輕輕鬆鬆看齣戲。叫了Pizza,坐下來休息休息。是楊千嬅和陳奕迅的電影「每當變幻時」。

女主角,啊妙,年近三十、單身、因好賭的父親欠下一身債。被迫淪落街市賣魚為生,晚上把賣剩的魚作粥搵外快。故事背景「富貴墟」,其實是一個小型街市。每一個人也在幹自己的活,目的就是要活下去。啊妙卻不然,她二十七歲,目的是要在三十歲前還清欠債,離開街市,找一個值得嫁的人。那幾年她有目標地奮力工作,也不怕吃苦,原本與她作對的魚佬對她由憐生愛。魚佬從中幫了她不少忙,她不是沒有感動,而是還未到三十歲她相信她仍有本錢和機會。她是不會選擇街市佬的。豬肉佬、餅佬和魚佬,啊妙都沒有選擇。她心目中的「他」是一個猶似她獨愛的銀包一樣,是一個Prada和 Gucci的混合體。時間過去了,爸爸亦死去,錢也還清了,街市也拆了,富貴墟的舊街坊各散東西。啊妙過了三十歲,找到了自己的事業卻失去了愛她的魚佬。人與事往往都是失去了才覺珍貴。再見到魚佬時,選擇權不知那時已從她手中溜走了。魚佬已有了自己的家庭。

啊妙三十歲前活得有計劃、有目標、有理想,三十歲後的她卻很迷失。一切的理想與執著都在時代的巨輪下給輾碎了。後來她開了一間名為「Miss」的化妝店。Miss解作:迷失、遺漏、小姐與掛念。這是她三十歲後的人生。

三十歲後的女人沒什麼可悲,不一定要用「Miss」來形容。未到三十歲時的確是有點可怕,但過了之後卻覺得三十歲的自己更可愛,活得更有自信,更知道自己的定位,亦不會輕易為要擁有愛情或友情去迎合與改變自己。這些體會是必須經過年日才可學曉的呢。

人生要活得精彩不是如何去迎合變幻的人生,而是在變幻的人生中找住永恆,不會因為人生的不定而放棄目標與前行的動力。不論在三十歲前或三十歲後,在每一個段落也能抓緊生命的鑰匙。起點不一定是在三十歲前,在永恆國度中,任何時候也可以是起點。因為永恆的事情不乎那個是起點,只在乎掌管永恆的上帝。在瞬間即逝的世界中看到永恆就是能在「每當變幻時」站得住腳的要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