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士師記的是路得記。於士師秉政時代發生在一個外邦女子身上的故事。「路得」的名字的意思是「友誼」,而拿俄米的另一名媳婦「俄耳巴」是「執著」的意思。她的兩個兒子,一個叫「瑪倫」,是病的意思。一個叫「基連」,是衰萎的意思。聖經的人名真的很有趣,人如其名,一個人的名字就正正代表了這個人的率性和他將有的人生。怪不得,很多在聖經中的人物在遇見的神的時候,神就賜他一個新名。神賦予人一個嶄新的生命,不再在舊我的括限之下,從此不再一樣。同樣,「拿俄米」的意思本是「甜」,因為人生的際遇,她叫自己「瑪拉」,「苦」的意思。但這個「瑪拉」不是神所賜的,在路得記的最後拿俄米還是拿俄米,抱著俄備得享受上帝賜予的甜美人生。
路得,一個重情義的女子。瑪倫和基連死了已後,媳婦們都拒絕回娘家再嫁。幾番勸導下,俄耳巴終於被勸服回娘家。執著還是有要被折服和衝破的底線,這也是一個屬靈的功課,人的執著,不一定對,更不一定能堅持到最後。人的執著可以只是忠於自己的表現,與真理無關,而且也有必須屈服的時候。沒有真理作根基的執著,只會自討苦吃。路得的人生,人如其名,重情義。她對婆婆的心是不二的。讓我更為欣賞的是她的重情義和忠心是來自於她嫁入拿俄米家後所信奉的信仰堅守的。這一點可從1:16-17看到-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一個很不得了的誓言。與婚禮上的誓詞沒有甚麼區別,只是對象是她的婆婆罷了。我想,若有一天真的有幸踏上教堂的白色走廊上,路得向她婆婆的誓言也可借作一用。因為路得的忠誠,上帝就眷顧她。讓一個重情義的人也得到上帝義的款待,把她帶到波阿斯的面前。路得按著婆婆的吩咐,夜間來到波阿斯躺下的地方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親屬。」得3:9 原文的「衣襟遮蓋」有保護的意思,如耶和華的膀臂的保護,也在以西結書16:8中的遮蓋同意「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在新約中的患十二年血漏症的婦人也是摸到耶穌的衣繸得癒也是同一個在神的保護看顧下的意思。
一個摩押女子卑微地在猶大地過活,人離鄉賤,更是一名寡婦,可是神沒有虧待她。因為她重情重義的守著信仰,願意跟隨到底,她的好名聲也同時羸得眾人的恭賀。在波阿斯宣佈迎娶路得的同時,在旁的見證人也向他們祝賀,仿如婚禮中伴郎伴娘的祝酒賀詞般;「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路4:11-12
拉結和利亞是以色列族之母,十二支派由她們而出。在以法他得亨通,於名聲是因波阿斯願為瑪倫作近親的贖回,為瑪倫家留後,不至終斷。而他瑪是猶大長子之妻,她因丈夫死後,猶大的次子因生下的兒子不歸自己而不肯留後,因此神也使他死了。猶大的私心叫他不讓小兒子與他瑪同房為兄長留後,就打發他瑪回娘家。後來他瑪為要為丈夫留後而裝作妓女,藉猶大懷孕,才成就此事,猶大家長子之名不至斷絕,而得後世傳頌。於屬靈的角度,耶穌的祖宗也不至終斷,正是因為他瑪這個義行。因此路得的義可與他瑪的雙提並論。
神是我們忠誠的好朋友,如路得般的至死忠心,因此亦藉得我們的至死跟從。有多少次我也做過傷害友情的錯事,但神的恩沒有把我垂棄,叫我還有修復的餘地。主耶穌是我近親的贖者,我要投靠在衪蔭翅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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