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而行」,是士師記最後的四個字。同樣的四個字由十七章開始間歇出現,主要是要說明,在這個時代,以色列中沒有王,他們「任意而行」。「任意而行」原文的意思是「正」,即是說,在那個「無王管」時代,以色列民行他們自己眼中以為「正」的事,可悲的是,這些「正」事在神眼中卻是極惡的事。士師的興起是神特意要從外邦人的欺壓下拯救以色列民,隨著不同士師的興起,然後太平又興起,可見以色列民在一個劣質的屬靈循環裡。作者在重複用「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或類似的說話來闡述以色列民的屬靈狀況。就算是神興起的士師也不是個個正直。若是對神不夠信心的必會對神的道德與真理有所誤解。參孫、基甸、睚珥、以比讚、以倫、押頓,他們的兒女成群,不是三十就是四十,基甸更是七十。參孫更是個好色之徒,耶弗他也是出於妓女之子,父家也不只他母親一個妻子,可見當時情慾的放任已到了慣常亦見怪不怪的地步。士師記尾旬記載一件天地不容慘絕人寰的事情,米迦家立自己的兒子為祭司、自設祭壇和神像,但族因以有祭司、神像和宗教禮儀就能得著祝福和耶和華的同在與祝福,又強行及以厚酬利誘/帶走那後來米迦聘請的少年利未祭司,而那祭司更是個唯利是圖,可用賞金聘用的員工,而非真為民與神中間的傳遞者。這讓我看到,若信徒和牧者只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屬靈偽善者,這會是多可悲的一種敗壞。很多宗教追隨者滿以為做足了一些宗教的活動和外在信仰的德行就能討好上帝,這是非常愚蠢的人為信條。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聖經不單記述當時信仰的乖謬,更清楚的記載了利未人妾侍被住在便雅憫地的基比亞匪徒輪姦與凌辱到天亮的極不道德的慘事。有釋經書指,妾並不是基比亞人殺的,過度和粗暴的性行為不會導致人命,妾是因利未人亦即她的丈夫把她切成塊子而死的。我在苦思他的動機。基比亞人本要求的不是他的妾,而是他本人(19:22),只是留他們在家住宿的老人把他的妾拉出去慰藉基比亞的匪徒。作為人丈,妻子昨晚被強拉出去給人凌辱,作丈夫的理應發狂的保護家人。就算聖經沒有記載他徹夜難眠,早晨起來也應出外找回妻子。經文只說他要出外行路或繼續他的行程並沒有尋回妾侍的意向,在門口碰到整夜受辱的妾侍躺在門檻,只說了句「起來,我們走吧」就把她扛在驢上回家。經文沒有說她死了,經文中也沒有讀到絲毫丈夫的關愛,或她真的死了在門前,丈夫也不見得有半點悲哀。後來他把妾的屍體切成十二塊分發以色列地。這個行動怎麼解讀?我看不透。他是想以色列全家為他討一個公道吧。就能解讀到的想,利未人是慣常處理祭牲的,而聖經裡所講的「刀」(19:29),也正是指切祭牲的刀。因為人心中沒有王,人的所作所為可以可憎得很。本來用以獻祭的技能用以為自己討公道,亦因為這場的不公不義,慘不忍睹、道德淪陷的事,更掀起了另一場滅族的干戈。因為便雅憫族包庇基比亞人的惡行,與行惡的人為伴,導致二萬多的便雅憫人在與以色列十一支派的對壘中喪命。經文說他們(十一支派)是猶大族先上陣,與士師記第一章攻打迦南殘餘的地有相同的敘述,一首一尾,似有所啟示。以色列民在第一章的「合一」(十二支派)和二十章的「合一」(十一支派)已不再一樣。第一章的「合一」是對外,完成上帝給他們的屬地。第二十章的「合一」是合一的對付骨肉之親。以他們眼中的「合一」來破壞神眼中的「合一」。神子民的群體真的很盲,他們眼中為「正」的事,就偏偏是上帝眼中為惡的事,好像保羅在羅馬書提及信徒生活所說的「聚人都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神沒有隱瞞人的惡,更沒有因為他們是神的選民而掩蓋其醜惡的罪行。神的心意本是要興起士師帶領他的人民對付外族的欺壓,怎料到最後以色列人自己人打自己人。以色列人背棄神,全心以自己為王,屬靈景況堪虞,因此耶和華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
看畢士師記,心裡沉重。不單看到士師記中有今天基督徒的屬靈光景,更看到罪惡不是單一的發展,而是層出不窮的多方漫延攻擊信徒。靈性的軟弱,犯罪、認罪、悔改,重滔複轍。今天我看士師記中的以色列民做的事有多荒謬悖逆,現今的信仰價值也有多淪陷。可幸的是,神從來沒有只用擁有完美人格的人來成就衪的工,反而是因為一個不完美的人一次的順服成就衪的計劃。基甸、參孫正是例子,只要人仍留有空位傾聽,耶和華仍有話要說。可是當人關掉了耳朵,而且皇袍加身,自封為王,神就乾脆不說話。這句話是士師記的了結,「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17:6; 18:1; 19:1; 21:25)也是路得記的開始。在最壞、最黑暗的時代,在摩押地發生了一則美麗的愛情故事。讓人知道上帝並非默不作聲,在最不好的時候上帝仍會在願意忠心於衪的人生命中工作。直至年少的撒母耳在夜晚聽到耶和華的呼喚。「童子撒母耳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當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撒上3:1) 上帝的話是在微聲中,人必須把自己安身在可聽見神的環境中,以衪為王,衪的話語就不絕的向人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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