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12, 2010

利未記 - 滿足神的要求

聖經重讀已經進入摩西五經的第三卷,利未記。利未記,一向都不會是別人會說最喜歡的書卷。其實又會又誰喜歡遵守條文,規律化的生活呢。一方面在讀,一方面在腦裡想到在不同的經文都有記載神本不喜歡祭物(撒上15:22; 詩40:6; 51:16-17),如果神不喜歡祭物,又為甚麼用那麼多又長又仔細的篇幅來講述每一個祭的條例和次序呢?

(第一至七章) 牛、羊、鳥和素祭,要分別為聖、怎麼割、如何燒、那裡掉,都有很細詳的要求和步驟,一絲不苟。(第八至十章) 執行獻祭的祭司的衣服和操守都無一可以輕率了事。亞倫的兩個兒子就是因為不遵從神的方法獻凡火而就地正法。「亞倫就默默不言。」(利10:3) 亞倫深知跟從神的吩咐有多重要而且是一件輕僈不得的事,因此縱心痛兩兒被燒滅也默默不言。「神的吩咐」,在利未記中是出現多次的字句,代表了神所言的一句一語都非常重要。聽從吩咐,也充分表現執行者對神的順服和敬畏的在乎。第十一章往後的經文是分別為聖的聖民的生活操守和條例,神要讓衪的子民有別於其他的人民,保持潔淨的狀況和專心一意的每天都聽從神的吩咐來滿足神對聖潔的要求。

「血」,就是神對贖罪的要求。分別為聖、血、潔淨、神的吩咐、我是耶和華,都在經文中重複出現,很明顯的是利未記的主旨,要神的子民從世俗中分別為聖,用血來滿足神對罪如何得贖和潔淨的要求,在生活不同的操守裡也安放了保持聖潔的規律,小如個人衛生到節日慶典,日常食物至人倫關係,神都給予實質的生活來保持人對這份順命的真誠和必要。

若一切的條文和法律背後沒有真實新約的耶穌,那遵守律法和傳統就只是繁文縟節。活於今時今人日的信徒實在很幸福,因為耶穌已經來了,我們都知道一切獻祭與律法背後的實體就是基督。若把這個真理處於今天不再需要獻祭的我來講,也有很重要的信息、一個很清晰的重點,如詩篇五十一篇和撒母耳中提及的:

「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6-17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神的要求,無非是要給衪所愛的人有明顯而實際的出路,而非遙不可及的玄虛道理。每天內心在尋求中掙扎,反而因為尋不到而更依靠神,更專心想知神要我如何滿足衪對的要求。這個我與神之間的關係,時而歇斯底里,時而順命跟從,時而又折騰翻湧,可是終究最為上乘的功課還是當一個順命的好孩子,每天聽從神的吩咐,揭開一天新似一天前所未有的嶄新旅程。耶穌的血滿足了神的要求,因為耶穌當了一個順命的孩子,走上十字架的路,我要也試著學習遵從神,不是儀文,而是精意(羅2:27-29; 林後3:6) ,作一個有福的人。感謝神的話,光照了我在灰暗中的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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